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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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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二〇二六年六月研究生毕(结)业工作流程(第1次)

发布时间: 2025-11-25    浏览量:

序号

项目

日期

相关部门

1

拟毕业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2月10日前

导师和学生、教务办

2

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线上采集方式)

2月25日- 4月19日

学籍与奖助办、学生

3

毕业生重要事项通知

3月16日前

教务办和学生

4

拟毕业法学硕士和博士生提交学术活动记录表

3月27日前(班级为单位)

教务办和学生

5

受理博士学位申请截止日(目前设置在预毕业系统内)

4月1日

学位办、教务办、导师和学生

6

博士生网上系统维护信息并抽签,到明理楼107办公室隐名送审,送审前上报申优申请

4月2日前(周四)

学生、导师、教务办和培养办

7

博士学位论文隐名送审受理后,学生本人自行公开送审(专_x0008_家意见返回截止到5月10日前)

4月6日前

学生和导师

8

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线下校内集中拍摄方式)

4月13日- 4月17日

学籍与奖助办、学生

9

受理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日(目前设置在预毕业系统内)

4月13日

学位办、教务办、导师和学生

10

硕士生网上系统维护信息,提交隐名格式论文2-3份到明理楼107办公室、送审前上报申优申请

4月14日下午14:00前

学生、导师和教务办

11

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意见返回

4月17日—5月10日前

评审专_x0008_家、教务办

12

导师进入颈苍蹿辞-综合-教学-学位成果质量保障系统填写学术评语(保存即可),打印一份并签字

4月17日—5月10日前

导师

13

拟毕业生线上提交预毕业申请;拟结业生线上提交结业申请、院系受理结业申请

5月6日-6月4日前

学籍与奖助办、教务办、学生

14

院系上报违纪处分申请撤销材料

5月8日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5

答辩前查重(学位论文笔顿贵电子版上传个人系统,5月12日进行第一次查重)

5月11日24点前上传完毕

学生、教务办

16

论文答辩、毕业、结业前思想总结与鉴定、填写毕业、结业研究生登记表

5月14日—6月4日

学生、导师和教务办

17

打印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盖章

6月

教务办和注册中心

18

网上申请优秀学位论文并打印上交纸面材料

答辩公告后—6月8日前

学生和导师

19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信息采集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笔顿贵版终稿论文

答辩通过后—6月8日9点前

学生

20

院系维护不通过答辩信息(将未通过答辩学生的“是否通过答辩”字段维护为“否”)截止时间

6月8日上午10:00

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教务办

21

学生提交最终纸面版学位论文、创新性成果介绍

答辩通过后—6月8日前

交:教务办

22

院系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终电子版截止时间

6月8日上午10:00

学位办、教务办

23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6月9日- 6月12日

学位办、教务办

24

院系维护分委员会审查结果(票数、缓议等)截止日期

6月12日

学位办、教务办

25

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结业换毕业,交《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结业换毕业记载表》等材料

6月12日前

学籍与奖助办、教务办

2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研究生院院务会

6月23日

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

27

校务会审批毕业、结业

6月24日

学籍与奖助办

2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日期;分委员会评定材料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

6月25日

学位办、教务办

29

按班级发放学位服、姓名徽章和学位证书壳

6月25日校会后

教务办、学生

30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大会

6月28日上午(周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31

办理学校离校手续、托运行李【颈苍蹿辞查看离校事项】

毕业典礼后

院系、注册中心

32

办完全部离校手续后,到明理楼107领取证书

办完全部学校离校手续后

教务办和学生

说明:

1、毕业工作流程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本流程同时发至分委员会成员、导师、毕业研究生。

3、研究生院电子版流程请到清华大学信息门户→部门信息→研究生院→学籍与奖助→研究生毕业工作流程中下载;院系毕业流程请到法学院主页教务公告下载。

4、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1)研究生院学籍与奖助办:预毕业系统管理、党政联席会记载表及毕业信息管理、大陆和港澳台研究生学信网,62794009;毕结业图像采集,62782090;国际研究生学信网、毕结业证书管理、结业换毕业,62790609。

(2)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管理系统、在读博士生学位论文评审,62780499。

(3)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审议与学位授予信息管理,62783183;学位授予过程申辩、申诉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62782671。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律处分工作,62792480。

(5)注册中心:离校数据、滨颁卡管理,62788122;中英文证书制作件,62773044;成绩管理,62794719。

法学院教务办

2025年11月